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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应用创新展
2022 China Advanced Semiconguctor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Show
时间:时间5月8-10日 | 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Time: May 8-10 | Location: Ningbo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nd Exhibition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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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25
    2022

    2022读写台灯、教室照明市场规模及发展前景解析

    一、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及其应用情况  1、应用要求  根据国标GB/T 9473-2017标准,读写台灯是为阅读、书写或类似活动提供照明的台灯。按照度等级分类,读写台灯分为A级和AA级。资料来源:《GB/T 9473-2017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图表1 照度及照度均匀度要求  根据国标GB/T 9473-2017标准,读写台灯应具备以下要求:  防止视网膜蓝光危害。读写作业台灯的视网膜蓝光危害组别不能超过RG0。  足够和均匀的照度。A级的照度要求是,中央区域照度至少达到300lx,边缘达到150lx,AA级的照度要求是,中央区域照度至少达到500lx,边缘达到250lx。A级和AA级照度均匀度(*大值与*小值的比值)要求均不超过3。  避免眩光。当人处于坐姿的位置时,人眼观察到的所有发光部件的表面亮度不应高于2000 cd/m2。  色温不宜超过4000K。  避免闪烁。标准中未对评价方法进行说明,但引入了波动深度和闪烁频率的评价。当前国内外标准中提到的波动深度和闪烁相关内容包括:NEMA77-2017中对频闪可见度要求小于1.6,短期闪烁指数小于1。IEEE PAR1789 《LED照明闪烁的潜在健康影响》,波动深度(FPF)的定义:在一个波动周期内,光输出的*大值与*小值的差与光输出*大值及*小值的和之比。GB/T 31831-2015《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条款6.1.4,对于一般照明的LED光源和LED灯具,提出了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规定。  控制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灯具对人体影响和评价的关键要素包括3个方面:被评价产品的工作频率、人体可以接受电磁辐射的限值、照明设备对人体影响的测量和评价方法。本标准应用的GB/T 31275-2014《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适用于人体暴露于照明设备电磁辐射的评估。由于照明电器中使用电子控制装置高频工作产品的设计频率为大于等于20 kHz,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需要进行限制。  其他要求。功率因数;噪声。含控制装置时,其噪声不大于25dB(A);电源线不得小于1.8m。  2、应用情况  (1)消费群体  根据产品价格功能,我们将读写台灯分为高端护眼灯、入门级台灯、便携式或移动式充电台灯。高端“护眼”读写类台灯用户是青少年儿童,其消费者是小学至高中学生家长;入门级读写台灯便携或移动式充电台灯用户和消费者是高校在校学生,及成年消费者。  高端读写类台灯附加值*高,下面针对其进行进一步分析。高端读写类台灯主要用户是小学至高中的儿童及青少年,付费群体是以80后、90后为主力军的新一代家长。新一代家长们的消费理念和教育理念也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他们习惯于网购、喜欢尝试新科技并愿意为之付出更高的价格、既看重品牌又强调物有所值;在孩子的教育方面,他们非常注重教育理论和知识的学习,不管是购买各类教育产品还是参加各类课程,他们都倾向于在可承担范围内选择*好的。图表2 消费理念及教育理念  (2)消费者关注焦点  购买高端读写台灯的消费者*关注的是光品质、台灯本身的设计和操作便捷性。经过过去几年的宣传,消费者对读写类台灯特别是高端台灯的了解较为深入。超过90%的消费者对读写类台灯无蓝光、无频闪、无眩光了解*多,要求*高。其次是高显色指数,81.67%的消费者关注读写类台灯显色指数。对坐姿、学习时间提醒等附加功能消费者关注*少。数量来源:CSA Research整理图表3 消费者*关注的读写类台灯的功能数量来源:CSA Research整理图表4 消费者对读写类台灯的了解情况  (3)价格区间  接近八成的消费者认为读写类台灯的合理价格区间应该在201-500元之间。其他价格区间接受度均较低:200元以下的低价位产品,累计只有7.0%消费者感兴趣,体现出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要求较高。500-1000元价位有14.7%的消费者表示可以接受,可见更高端产品或者附加功能更多的产品存在一定吸引力,但用户比重较小。数量来源:CSA Research整理图表5 消费者认为读写类台灯合理的价格区间分布  值得提出的是,我们本次调研的消费者集中在城镇居民特别是北京地区的消费群体,因此可能对于价格区间的预估偏高。结合淘宝/天猫的销售数据显示,2019-2020年,台灯类产品平均客单价在65-86元之间,由此可见在下沉市场,仍有较多消费者选择低价位产品。  接近八成的消费者表示有意愿在线上渠道购买读写类台灯产品。由于台灯产品无需安装调试,线上价格透明,一线城市消费者更倾向于线上购买台灯产品。  (4)关注品牌  传统照明品牌在高端读写类台灯中保持了较高的知名度。受访消费者*关注的品牌前两位为飞利浦、松下,均为传统国外照明龙头品牌,仍得到国内消费者的高度认可和信任。第三位小米近年来通过品牌形象塑造和小米生态圈的建设,获得了年轻一代消费者的关注。国内照明龙头企业欧普、雷士也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  专注“护眼”功能性产品的孩视宝宣传力度较大,推动品牌认知度提升。明基通过树立“高端”品牌形象,在消费者中获取了一定知名度。爱德华医生通过挂名各大眼科医院博取消费者眼球。数量来源:CSA Research整理图表6 消费者*熟悉的读写类台灯品牌top10  二、读写台灯、教室照明市场规模有多大?  (一)读写台灯市场规模及企业产品策略  随着居民护眼意识提升,通过使用护眼台灯来保护青少年视力成了越来越多家长的选择,随着护眼台灯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护眼台灯在台灯市场的占比越来越高,目前护眼台灯已经成为台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CSA Research统计,2020年市场规模达到38.32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速达到36%。资料来源:CSA Research整理图表1 2018-2025年读写灯市场规模及增速  市场需求广阔。随着居民护眼意识提升,读写台灯市场需求不断释放。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我国读写台灯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我国少儿人口数量稳步增长,在校学生数量持续上升。读写台灯作为必备的学习用品,庞大的学龄儿童、青少年及高校学生数量为读写台灯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特别是在严控青少年近视率的背景下,读写类护眼台灯市场迅速成长,十四五期间,读写台灯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7%。在技术进步与市场认可的共同推动下,预计到2025年读写台灯市场规模将达到83.52亿元。  我国市场上的护眼台灯品牌多达百家,随着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读写台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LED台灯企业策略各有侧重,以欧普、雷士、美的、昕诺飞为代表,企业业务更加多样化,业务涉足广泛,全面布局家居、商业、工业照明,以及线上线下渠道形成强大的协同优势。品质优先:欧普照明、雷士照明、美的照明、易来、明基等企业深耕智慧照明、坚持品质*求,以主流品牌姿态赢得消费者信任。经销商模式和电商模式紧密结合:LED台灯企业更加注重线上销售,与天猫、淘宝、京东、小米等线上平台结合愈加紧密。  产品策略两级分化:产品线全面---欧普照明、松下电器、美的照明、雷士照明、飞利浦、良亮等企业产品覆盖范围较广,包含装饰台灯、读写台灯;市场精细化---久量、孩视宝、明基市场更加细分,产品专注于台灯,其中孩视宝是*早进入台灯市场的企业之一。  产品价格策略多样:高中低档全面覆盖---欧普照明、松下电器、美的照明、雷士照明、飞利浦、易来等企业产品价格范围较广,覆盖群体较大;专注高端、塑造形象---明基主要针对高端消费者,与智能化相结合,打造高端台灯产品;中低端为主,靠量取胜-久量主要采取低价策略。  产品智能化趋势是共识:欧普照明、松下电器、美的照明、雷士照明、飞利浦、易来、明基等企业纷纷深耕智慧照明,推动产品智能化。  (二)教室照明市场规模及发展前景  教室照明属于高品质照明的典型代表,技术和产品已经成熟。2020年教室照明国家和地方标准密集出台,对于教室照明进行了较好的规范,在照度要求方面普遍提出教室维持照度的要求均在300 lx以上,黑板维持照度要求高于500 lx,高于其他室内照明标准,部分地方标准如上海还加入节律照明的内容。在实际项目应用中,当前主要企业在满足国家和地方教室照明领域标准的基础上,还进一步提升光品质,主流产品显色指数>90,照度水平达到500 lx -700lx、低眩光、见光不见灯,并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引入了与阳光和窗帘结合的自适应照明系统等,努力为学生营造健康、舒适、高品质的教室照明环境。  教室照明市场如火如荼。据不完全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国各省市教室照明改造工程项目中标总额超过12亿元。各省市地方政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教室改造工程提供财政资金支持。数据来源:根据公开招标信息整理图表2 2020年度全国教室照明市场占比图  教室照明领域竞争或将全面升级。近年来,在政策与市场需求等多种契机的推动之下,教室照明吸引了大量LED照明企业加入细分市场的竞争,从大企业到中小企业,从产品生产企业到照明工程企业,仅在2020年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上,有近百家照明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参加,展出教室照明相关产品数百种。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各级学校数量51.26万所,在校学生数近2.56亿人,平均一个教室40个人,一个教室12盏灯(9盏普通照明+3盏黑板灯)来估算,需要灯具数量达到7688万盏,按照一间教室照明产品价1500-2000元、改造工程价位5000-13000元/间计算,教室照明的产品市场总量约为90-128亿元,工程市场总量在320-833亿元。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学校照明环境研究中心及各省市教育装备部门于2016年起开始对全国学校照明现状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当前我国学校教室照明达标率不足10%。2018年,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同时要求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2020-2021年是教室照明市场爆发的年份,全国各省市积极进行教室改造升级,多省市已出台教室照明改造推行计划和具体措施,部分省市提出2021年实现中小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根据CSA调研预计“十四五”末,LED教室照明渗透率将超过60%,由此可见“十四五”期间产品市场规模58-77亿元,工程市场规模192-499亿元。  三、教室照明应用推广由谁主导?  (一)、政府主导:照明达标工程、企业投标  政府主导的推广模式以公办学校为主,由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据2020年5月20日教育部发布《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简称《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01万所,其中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约16%,公办校占84%。由此可以推算政府主导的推广模式中所占的比例超80%。据中国公开招投标信息不完全统计结果,以各级政府主导的教室照明工程改造项目占比大于95%。  目前,以政府为主导主要分为如下两种模式:  模式1:教育部主导建设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通知》,命名北京市东城区等84个地区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天津市北辰区等29个地区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对省级、有关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明确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建设特色学校是要求之一。在通知中,明确要求试点县和改革试验区必须努力改善学校教育教学条件和设施,积极在本行政区域遴选和建设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并不断形成规模。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落实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要求,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模式2:各级政府主导建设教室照明达标工程,积极构建综合近视防控机制,确保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以浙江省为例,2019年浙江省分阶段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验区和试点学校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自2020年起,该省每年评选若干个示范县(市、区)和100所左右示范学校,强化示范**作用,形成近视防控的“浙江经验”。例如:浙江金华市被列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为推进试验区建设,切实提升该市儿童青少年视力整体水平,出台了《金华市儿童青少年“明眸摘镜”工程实施方案》,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并将“明眸摘镜”护眼工程纳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要求完成建立70万份屈光发育档案、改造视觉环境优化教室5000间、创建近视防控示范校20所,全面构建“党政重视、部门协同、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共治”五位一体的“金华模式”,多角度,时刻关注孩子的用眼护眼健康,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还孩子一个光明未来。  综述,以政府为主导,照明达标工程通常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企业或工程商参与投标,并组织行业内专家评审,常用综合评分法。它是高品质LED健康照明主要推广模式之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也是一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管理的系统性制度。其中《政府采购法》明确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并依项目大小,以邀请招标和非招标为辅,其中,非招标还可分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资料来源:CSA Research整理图表1 政府采购方式汇总  (二)、用户主导:学校改善、企业投标  为了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要求,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以民办学校或私立学校等用户为主导,大都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形式,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常用*低价评标法。因受学校经费限制,用户更多考虑价格因素,导致此类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大都采用传统荧光灯具作为**,并将招标书技术要求中明确采用三基色荧光灯管。目前,与教室照明相关的国家标准如GB7793-2010和GB/T36876-2018明确规定采用小于26mm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稀土荧光灯管,不利于高品质健康LED照明推广应用。资料来源:CSA Research整理图表2 学校自主采购招标技术要求  (三)、企业主导:更新换代、示范工程  企业以高品质健康LED照明的设计选型和安装应用为出发点,通过开展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注重对示范工程亮点及时总结,建立支撑健康照明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体系,以形成在全国可以推广的示范经验,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应。  以立达信在教室照明的推广历程为例,立达信先后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从视觉健康及人体舒适度出发,专注教室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成立了“学校照明环境研究中心”,向学校科普健康教室照明知识,为学校提供专业的照明检测与设计服务,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教室照明相关标准提供数据支撑及参考意见。自2015年以来,通过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厦门双十中学、厦门五缘第二实验学校等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使用符合视觉健康要求的高品质LED照明产品,严格按企业标准的规范要求安装施工和现场验收,经改造后,均显著提升了教室照明环境。项目结束后,及时总结不同区域不同案例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技术成果和经验,形成行业相关标准,主导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T/JYBZ005-2018《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参与5项相关标准制修订,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与技术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立达信已在全国30多个省市,100多个城市,打造上万间教室光环境达标示范工程,大大提升了企业竞争力;并在全国范围内被大量复制推广应用,在教室照明领域具有**的头雁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其它:第三方、慈善项目、试点示范  以第三方、慈善机构为代表公益性项目,免费为偏远山区中小学校提供优质高效的照明灯具以及科学合理的照明设计方案,以改善当地的学校照明环境,也是高品质健康LED照明应用推广模式之一。该推广模式主要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效地解决了财政经费有限、教室的亮度不足、照明设备老化、照明设施使用不当、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等问题,为孩子们创造明亮、健康、舒适的照明环境。  案例1: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携手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实施中小学校照明改善示范项目  2015年5月10日,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携手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联合宣布,率先在四川广元和江西遂川两地正式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校舍照明改善示范项目”。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活水平偏低,学校校舍照明更加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对产品的优选,对在校师生的用眼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照协设计提出了本项目,利用中央财政的资金撬动,组织行业内的优质企业配套投入产品和施工服务,面向欠发达地区开展公益性的教室照明改造活动,以改善当地的校舍照明环境,普及健康照明、科学用眼的知识。  中照协组织了“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校舍照明改善示范项目”的公开招标,改造工作参照《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等国家标准关于教室照明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在本次改善示范项目中,四川广元的改造数量约占60%,江西遂川县的改造数量约占40%。项目结束后,还将根据不同地域和教室环境,总结提出多种环境下教室照明的改造案例,使项目具有可复制和推广性。  案例2:以慈善机构,开展偏远山区中小学校照明改善公益项目  以厦门市泉水慈善基金会开展“点亮中国偏乡”公益项目为例。厦门市泉水慈善基金会创办于2015年6月,是****目前也是唯一一家专注于乡村学校照明改善的公益组织,目前主要开展“点亮中国偏乡”公益项目。该公益项目聚焦中国偏远山区学校的照明短缺问题,把有限的优质公益资源用到*需要的地方,为符合条件的偏远山区中小学校提供优质高品质健康LED照明灯具和以及科学合理的照明方案,为孩子们创造明亮、健康、舒适的照明环境,让他们能看得见、看得清、看得久。截至目前,该公益项目走进全国18个省市,2000多个乡镇,覆盖全国1067所学校,为8439间教室安装了58515盏灯具,让60万名以上的中小学生受益。来源:材料深一度
  • 03-25
    2022

    灯具照明行业知产保护调研报告(2021年)

      “汇聚近十万照明企业,年产值过千亿”。广东省中山市作为灯具照明之都,占据了国内7成以上的市场份额。(摄影:付华柱)  但与市场繁荣相对的是,中山市灯饰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一直居于高位。  数据显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成为灯具照明行业纠纷解决的主要司法管辖地区,该院近六年受理的相关案件数量不断攀升。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为主的侵权当事人,“败诉即注销”“判赔就跑路”的现象屡见不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加持,相关侵权行为发展迅速、传播广泛、难以消除,给法律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调整完善司法裁量标准,如何给予权利人及时有效的保护,以实现对侵权行为有效规制,继而从根本上引导行业建立健康有序的竞争秩序?  2月22日上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审判庭负责人龚麒天在会上作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灯具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基于灯饰照明行业发展和司法保护现状,从司法保护层面,为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  据统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六年受理的涉及灯具照明行业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从2015年的265件,到2020年的845件,大幅上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  以下为报告全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灯具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当前,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轻工业经济运行整体处于“消费平稳、投资放缓、出口乏力、调整加速、分化明显”的“缓中趋稳”发展态势,灯具照明行业作为轻工业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传统优势产业、重要的民生产业和具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总论  广东省中山市作为传统的灯具照明行业重镇,汇聚了近十万家照明企业,年产值过千亿,占据国内7成以上的市场份额。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迭代,目前我国以中山古镇为首的灯具照明行业,一方面承继了行业积累下来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这是灯具照明行业实现飞跃发展,能够跻身全球前列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这种传承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既有的、相对落后的竞争模式和发展理念。  这种传统模式下,灯具照明行业的繁荣更多地依靠我国长期以来积累的全供应链生产体系、我国人口红利带来的低制造成本和轻工业自身生活消费品属性所形成的广泛市场基础。  但是,这些促进因素随着行业规模不断扩张和竞争无序化加剧,对于灯具照明行业的拉动作用已经趋于平淡,尤其是在当前科技竞争加剧、人民需求更新以及国际市场坍缩的大背景下,固守传统理念、“吃老本”的弊端已经逐渐显现,灯具照明行业**水平不高、核心驱动力匮乏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症结愈加严重,灯具照明行业面临的国际国内发展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国由“灯饰大国”变为“灯饰强国”之任务仍然艰巨,发展中的“痛点”和“栓塞”依然存在且日趋明显,转型升级变得愈发迫切。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技术创新和规范应用的*后防线,是检测行业发展健康程度的晴雨表。诉诸司法是社会纠纷的终局解决手段,诉讼类型、数量和诉争标的等司法指标直接反映了行业发展状况并标记着行业发展中的痛点。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和大湾区建设的前沿阵地,中山市作为我国灯饰之都,灯饰企业密集,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一直居于高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广知院)已经成为灯具照明行业纠纷解决的主要司法管辖地区。目前,涉及灯具照明行业的民事纠纷几乎遍及零配件制造、研发、设计、组装、销售等各个环节,而上游的原材料供应虽因国内竞争不充分导致诉讼数量较少,但在国际市场中也面临着应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压力。相关纠纷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更是层出不穷,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据统计,广知院近六年受理的涉及灯具照明行业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从2015年的265件,到2020年的845件,数量的大幅上升,一方面反映从业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行业竞争激烈、竞争格局相对混乱的状况。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是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的交通灯。科技创新是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决定性因素,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技术创新驱动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司法保护手段在整个科技创新保护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司法保护效率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灯具照明行业的发展。司法保护的作用不仅仅是定纷止争,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彰显司法保护的价值导向。当今世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驱动发展已经被提高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司法保护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的价值导向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司法裁判加大对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保护,审慎对待含金量不高的技术,充分发挥现有设计抗辩、**无效等制度的作用,保证依法公正审理的同时,发挥注重、保护和推动创新的价值导向,就像交通灯一样,指示企业需要提升或规避的环节,从而起到转变发展观念、更新竞争手段的作用。不可否认的是,司法保护在促进技术和产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发挥,有赖于法律规制体系的完善和司法水平的提升,立法和司法领域的滞后也是制约行业转型的重要因素。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实现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是引导有序竞争格局的定海针。近年来,灯具照明行业市场竞争呈现出激烈而无序的状态。以**侵权纠纷为例,90%以上案件涉及技术含量不高的外观设计**,当事人则集中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败诉即注销”“判赔就跑路”的现象屡见不鲜。  这些纠纷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出激烈市场竞争中部分照明企业试图通过法律保护获取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反映出大部分经营者并未意识到行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灯具照明行业低水平重复竞争和两极化发展的特征已经显现。同时,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加持,灯具照明行业基于互联网产生的侵权行为发展迅速、传播广泛、难以消除的现象,对法律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如何回应灯具照明行业无序竞争中层出不穷的侵权行为对法律制度提出的挑战,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调整完善司法裁量标准,如何给予权利人及时有效的保护,以实现对侵权行为有效规制,继而从根本上引导行业建立健康有序的竞争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课题以司法审判护航灯具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广东省灯具照明行业作为研究对象,以“科技创新一一产业发展一一转型升级一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研究主线,聚焦产业发展现状、高质量发展目标、司法保护难点以及司法保护驱动产业升级等重点问题,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驱动产业升级的体系构建及路径选择开展专门研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个新视野和一套“策略组合”,有助于进一步明确行业宏观发展态势、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提高行业转型升级中的知识产权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知识产权驱动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第一章 灯具照明行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灯具照明行业发展现状  广东省中山市是我国传统灯具照明行业集群基地,年产值过千亿,占据国内7成以上的市场份额。目前中山市灯具照明行业集群已形成了集LED芯片制造、芯片封装及灯具制造于一体的上中下游产业链。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是提升该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有效模式,而在企业及行业协会调研走访中普遍反映,产业集群存在创新能力有而不优、产品多而不精、产业大而不强情况。实现灯具照明行业转型升级,需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重视以**为主要形式的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下文基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及调研走访的数据来源,对2011年至2020年中山市灯具照明行业相关**分布状况进行检索与分析。  (一)**申请及授权情况  2011年至2020年期间,中山市灯具照明行业**申请总件数为93848件,授权总件数为90980件。同时期,该行业全国**申请总件数为782138件,授权总件数为741595件,中山市**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占全国的11.99%与12.27%。从统计期间发展趋势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申请量、授权量整体均呈上升趋势,发明、实用新型**申请量在2016-2017年达到顶峰后有所回落(发明**2019年、2020年尚未完全公开),外观设计**申请量在2018年达到顶峰后小幅回落;发明**、实用新型**授权量在2017-2018年达到顶峰后有所回落,外观设计**授权量除2019年小幅下降总体增幅较大。由此可知,该行业十年间**整体申请量和质量均有所上升,但是近五年来研发重点在外观设计**且质量相对较高,而核心技术研发方面的能力较弱。从企业年均申请量看,中山市年平均申请量为9385件、年平均授权量9098件,该地区灯具照明行业制造类企业数量约16000家,每家企业年平均申请量、平均授权量均不足1件。图1 中山灯具照明行业**申请趋势(数据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图2 中山灯具照明行业**授权趋势  (二)**分类情况  进一步分析前述**申请及授权的具体类型(如图3),发明**申请总量4162件,实用新型**申请总量15269件,外观设计**申请总量74417件,占比分别为4.43%、16.27%、79.3%。从分类情况看,中山市照明企业将产品创新的着力点置于外观设计**上,而发明**及实用新型**等高价值**培育研发力度不足。从所涉技术领域看,外观设计**主要集中在26照明设备类别,发明**、实用新型**主要集中在F21照明类别,而该行业产业链上游的半导体、芯片等高技术含量的实用新型、发明**数量极少。(数据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图3 中山市灯具照明行业申请**类型统计  (三)企业**调研情况  对于中山灯具照明行业而言,缺乏上游企业,中下游企业占绝大多数,故此次调研走访主要涵盖灯具照明企业中下游的各类企业,既有**行业发展的主流企业,也有处于产业链底端的个体终端经营者,覆盖面较广、代表性较强。  调研中,曾走访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中游企业,下文将以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聚焦舞台娱乐灯光设备细分领域,聘请科研人员100余人,每年投入**研发近500万元,建立广东省演艺灯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拥有大功率LED、光学等类别境内外**400余件。其中,美国、欧洲发明**31件,国内发明**55件,实用新型**267件,外观设计**182件。2020年**产品销售金额达3.15亿元,占营业收入近90%。从前述**保有等情况可知,该企业重视以**为主要形式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企业创新能力较强,科技成果转化率较高。但是,即便该公司**研发和保护投入巨大,产出效益仍然差强人意。该公司的**布局目前仍局限于强化企业的合规性,而并未利用**构建起完整的防御网和收益链,换言之,其**处于“沉睡”状态,未能发挥**作为驱动企业发展的核心配置作用。  行业底层的终端销售企业**状况更不容乐观,该部分企业和经营者由于自身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漠,存在严重的“知识产权无用”认知,认为知识产权投入和短期收益不成正比,是大企业才有实力做的事情,与小微企业无关,且灯具行业本来就存在较为严重的相互抄袭行为,一己之力无法改变。主观意识上,认为只要不做被告或者作了被告赔钱了事,就不会影响企业经营。这种短平快的企业经营策略,对于行业发展造成的弊端已经逐年显现,行业整体缺乏高技术含量的知识产权作支撑,无法实现差异化发展,依靠原有供应链效应以及人力物力成本红利取得短期效益,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司法保护现状  广知院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法院,是广东省内涉及灯具照明行业**纠纷的主要管辖法院。经统计,广知院近年来涉及该行业的**权纠纷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是该行业维权情况在司法领域的折射与映照。为更加直观、准确地了解此类案件的特点和趋势,下文对广知院自建院以来受理的涉中山市灯具照明行业侵害**权纠纷案件进行取样分析。  (一)案件收结情况  通过对广知院收结案数据进行筛查统计,可见相关案件的受理及审结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见图4)。2015年至2020年期间,受理案件数2796件,审结案件数2151件,结案率76.93%,受理案件年均增长率为26.03%,审结案件数年均增长率为32.28%。其中,2020年受理案件845件,同比建院年度增幅达218.9% ,审结案件数535件,同比建院年度增幅达305.3%。通过对近六年立案案由的统计分析(见图5),侵害外观设计**纠纷案件占比83.23%,侵害实用新型**纠纷案件占比9.76%,侵害发明**纠纷案件占比7.01%,侵害外观设计**纠纷案件占绝大多数。图4 近六年收结案数量统计图5 案由分布  (二)损害赔偿计算方式适用情况  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审结案件中,剔除驳回诉讼请求、调解撤诉案件,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并判赔的案件共887件,其中涉及批量案件[1]共101批,共计462件,适用法定赔偿计算方式的案件数量为878件,占比98.99%,是主导的赔偿方式,适用被告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及约定赔偿计算方式9件,没有适用原告实际损失计算的案件。进一步分析采集判例样本可知,法院之所以高频率地适用法定赔偿计算方式,主要原因在于批量案件占比较高,绝大多数案件原告怠于对损害赔偿额进行举证,部分案件原告主动要求法院适用法定赔偿,在此情况下,法院只能以该计算方式来确定损害赔偿额。  (三)判赔数额和支持率情况  法院的判赔数额及支持率可反映出法院判决结果与原告预期之间的差距。从表1可看出,原告平均诉请金额呈现不稳定趋势,法院判赔额和平均支持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进一步分析判赔金额,发明**平均判赔额为15.25万元,实用新型**平均判赔额为8.32万元,外观设计**平均判赔额为3.94万元。[2]由于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占比偏高,导致近六年**纠纷案件平均判赔额不高。侵权判赔额与市场价值有直接关系,不同类型**平均判赔额的差异,体现法院确定的损害赔偿数额大致与**市场价值相符。对于法院平均支持率的计算,本文采用“个案支持率之和/案件数量”,其中支持率*高的是2020年的51.85%,*低的是2015年的34.47%,六年间平均支持率约为43.66%,高于25.45%的全国平均支持率[3]。需指出的是,判赔金额包括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原告在诉讼请求中主张维权合理费用比例占99%,在判决认定构成侵权的前提下,权利人维权支出数额合理且证据充分的,基本可以得到支持。表1 平均请求额与平均判赔额年度表第二章 影响灯具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  灯具照明行业按照产业链布局的区别,可划分为上、中、下游三种类型企业。上游企业主要涉及LED发光机理、光源材料及大功率芯片的研发,技术含量较高,但多数影响市场竞争力的发明**和核心技术被飞利浦、日亚等跨国企业控制。中游企业包括灯具制造、封装以及结构改进,该类企业普遍具有一定规模,企业**资源以实用新型**为主,包括广东照明龙头企业国星光电、浩洋电子等大型照明企业均属此类。下游企业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着重于终端产品制造和营销,包括灯饰外观的美化和设计,企业**资源以外观设计**为主,此类企业数量众多,以个体经营形态为主。上述灯具照明行业产业链中,上游研发投入大、知识产权收益小,且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企业运用和维护知识产权的动力不足。中游产业在国内产生的知识产权诉讼较少,外向型企业较多,均以应对国外企业发起的337调查为主,海外诉讼结果攸关企业生存。下游产业则以中山古镇小企业为代表,**技术含量和创新程度不高,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策略未对企业经营起到关键拉动作用。同时,这一领域也是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为集中、低水平重复竞争问题*为突出的领域。  一、下游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两级分化态势明显  灯具照明行业下游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中,外观设计**占据**多数。由于外观设计**具有易申请、易授权、易侵权、存量大的特性,无论是利用外观设计**批量维权还是对现有外观设计**的批量复制,都能成为企业快速盈利的“捷径”。因此,下游产业对外观设计**的运用和保护呈现出两级分化的态势:  一是部分企业囤积**进行批量维权。通过对近些年来**申请以及灯具照明行业的诉讼分析,不难发现灯具照明行业领域的**申请和诉讼大都集中在中小型企业的外观设计领域。该类企业利用外观设计**易授权的特点,囤积了大批低质量**,以此作为盈利手段。此类维权常以批量方式提起诉讼,利用大量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对知识产权不了解、对无效宣告程序的不了解以及对知识产权诉讼的畏惧心理,通过诉讼促进调解或者径行以“法定赔偿”作为工具,减少自身举证负担。部分原告在起诉前,甚至未经实质性的侵权调查分析,庭审中无法对侵权比对事实进行有效论述。这些行为极大地外化了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根据调研,周某2017年11月通过排他许可方式获得一项LED路灯的**实施许可,针对该项**仅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提起了224起诉讼,22件正在审理中。已结案的202起诉讼中,有118件以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结案,17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撤率高达66.8%。  二是部分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采取“游击战”经营模式。灯具照明行业终端产品一般是灯饰、灯具等日用消费品。此类产品易于模仿、复制成本低。出现消费热点产品时,经营者倾向于扎堆模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较高。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消极应对权利人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不愿咨询委托专业律师,自身缺乏应诉能力,因此,往往采取庭外和解“赔钱了事”或者“金蝉脱壳”注销原来企业,另行注册经营主体。此类企业无论在制造销售环节还是在侵权诉讼环节,均把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消极因素进行规避,既不申请、运用知识产权提升自身竞争力,也不积极回应司法保护程序,游离于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之外。  二、中游成规模企业发展受到成本和环境制约  一是企业应对知识产权风险能力和意愿较弱。灯具照明行业的中游企业主要包括灯体制造、照明封装以及结构改进等等,此类企业大多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意识,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或岗位,但其设置比例和企业规模大多不相匹配。一方面,此类企业面对外部侵权行为时未积极响应。根据课题组走访的实际情况,此类企业往往在维权成本、企业声誉、运营策略等多方面存在顾虑,在短期内侵权行为未威胁到自身生存的情况下,对侵权行为采取放任或漠视的态度,不擅于也不愿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另一方面,企业面对海外诉讼时力不从心。中游规模企业近几年来频繁遭遇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涉外诉讼。如2018年3月美国福雷恩(Fraen)集团有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10家企业提起337调查,其中6家为中国企业,仅有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应诉,而其余企业均未参与诉讼。  二是维护、运营知识产权带来的成本上升,导致企业难以维系其竞争优势。规模企业普遍反映,达到合规运营以及提升**质量的标准本身就是费时费力费钱的一件事。这类企业平均**保有量均达到数百件,在进行产品研发时仍需对他人**技术进行付费使用。对于企业而言,申请维护、合规使用**权,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成本,在企业没有形成**权的许可和收益链条的前提下,此项支出使得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相对竞争力减弱。此外,小微企业以不合规经营行为抢占部分市场,通过产品价格竞争力迅速获得前期竞争优势,对于成规模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冲击。  三、上游企业缺乏**的体系化布局  当今世界,由发达国家主导的核心技术壁垒已经形成,高技术企业发展面临瓶颈。灯具照明行业上游企业主要为技术、资金密集型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已天然滤过掉部分竞争对手,但由于核心技术迭代发展的现实需求,在行业巨头控制基础技术的情况下,上游企业很难突围而出。例如,作为LED照明行业两大“卡脖子”技术的大功率芯片和荧光粉,大功率芯片目前仍然被美国科瑞和荷兰飞利浦等国际巨头垄断,荧光粉供应方面,尽管近年来在鸿宇光电等国内光电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不懈努力下出现了质的飞跃,但是由于性能、价格等因素,国内相关LED芯片企业依然**美国英特美等跨国公司的产品。对于中山灯具照明行业而言,中下游企业占绝大多数,缺乏拥有较强竞争力的上游企业以及光电材料领域的研发能力,LED光源材料荧光粉严重依赖采购,企业的发展、行业的整体升级迭代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放眼全国,由于国内企业进军灯具照明行业上游产业的时间尚短,尽管已经出现如鸿宇光电、有研稀土等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上游企业,但差异化发展战略还未形成,“扎堆”现象仍然存在,企业缺乏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核心技术**,但并未形成围绕该核心技术和相应的市场所进行的**布局,造成**技术的空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对**布局并未形成系统性的认知,缺乏能结合企业情况制定相应战略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对知识产权运营存疑,高投入是否能带来高产出的问题始终是横亘在企业心中的难题。  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势未有效彰显  灯饰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时效性强。据统计,该行业50%的产品生命周期仅为一年,30%的产品生命周期为2-3年,只有20%的产品生命周期能达到7-8年,可以看出,对于灯具照明行业而言,“快”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首要需求,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广知院巡回审判法庭的顺利运行,很好地回应了行业需求,但未能釜底抽薪地根本解决行业侵权高发问题。同时,灯具照明行业授权**中近八成为外观设计**,相较于实用新型和发明**,外观设计***大的劣势在于无技术壁垒,侵权成本低,利润丰厚,很多产品一上市就会遭到大批量仿冒,待**侵权纠纷判决之后,许多产品已经过时,直接导致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不断提升,但由于案件基数大、赔偿证据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原因,司法保护效率依然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判赔数额也一直处于低位,无法有效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无法及时制止和有效震慑侵权者。  五、知识产权全链条大保护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与国家发展大局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合理期待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知识产权大保护同保护快保护工作格局还未形成。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得到充分强化。一方面,企业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渠道不畅通,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无用”的观念,即使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较强的中上游企业,也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弱的问题。例如对**评价报告的作用认识不清、对部分结论不理解,对**申请及维护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申请并持有过多“无用**”、承担过重的**维护成本,缺乏**整体布局意识等等。  其次,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从政策保护方面来说,中山古镇成立了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知院在全省各地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并成立优秀法官工作室,强化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但在整合工商、公安、海关等行政资源以及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评判标准上仍存在很大提升空间,尤其在被诉侵权主体在应诉后提起**无效宣告程序时,如何有效进行司法和行政程序衔接上还未有实质性举措。  再次,行业自律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目前,灯具照明行业还未形成具有综合能力较强的的代表性行业协会。“一业多会”的格局虽然加快了协会的发展速度,但也限制了行业协会功能的深入发挥,导致协会会员重叠、功能单一、多而不强,在职能转变、购买社会服务等方面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第三章 司法保护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基于灯饰照明行业发展和司法保护现状,我们从司法保护层面对于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审判质效,保障行业创新发展  一是准确认定**权保护范围。**审判中,应通过妥善运用等同侵权、间接侵权、现有技术/设计抗辩等法律制度,在协调创新程度和保护力度的基础上,合理拓展技术成果的保护空间,让创新程度高的发明创造得到更大、更强的保护。同时,在适用等同原则过程中,也考虑侵权时的技术发展水平,防止等同原则被滥用,确保**权的保护范围具有足够的法律确定性和可预见性,避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审判效率。借鉴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可尝试建立优先审判制度,例如选择中山古镇的灯具照明行业作为试点,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通过视频开庭、巡回审理等帮助相关企业快速维权。比如,广知院于2021年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加强沟通,对于**案件中涉及被告提交无效宣告请求的,由法院帮助当事人申请无效宣告的优先审查。2021年8月,广知院提交了****批由法院启动的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请求,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简化了当事人维权手续和降低维权成本。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法院还可以与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开展联合审理。2021年7月,广知院与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佛山就一项发明**开展了无效宣告请求和侵权诉讼的联合审理,在广东省尚属首次,极大地提升了审判质效,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三是加大侵权惩治力度,切实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严重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运用证据披露和举证妨碍等证据规则,依法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对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或者获益巨大的,在接近或者达到*高限额确定法定赔偿数额。对于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侵权行为的威慑作用,作为行业典型案例树立标杆,规范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二、丰富宣传载体,提升宣传力度  一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普法工作是构建大湾区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区域内众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薄弱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是我国灯具照明行业走向世界、行稳致远的铠甲和名片。因此,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人民法院可通过举办系列普法讲座、典型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于涉及灯具照明行业赔偿数额较大或者影响较大的案件,可利用中山巡回法庭和优秀法官工作室进行开庭审理,邀请照明企业代表进行旁听并当庭宣判,树立正向典型,引导灯具照明行业了解**的市场价值,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二是创新宣传媒介和宣传形式。广知院可以通过开设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账号等新媒体形式,面向照明企业进行定向知识产权宣传。例如,定期发布涉灯具照明行业*新审判数据、典型案例、调研报告等,采用真人短视频等方式释法明法,每期几分钟,介绍一个法条或一个案例,定期更新,利用碎片化时间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知识产权相关动向,为企业提供准确及时的国内外各种知识产权信息,培养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思维。  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诉讼活动。不断激励和提升企业参与司法活动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用法,是有效降低侵权发生率、提升**质量和运用效能的必要措施。除了日常的宣传之外,广知院在文书送达等环节应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尽可能让技术人员参与庭审,而不是全权委托律师。在庭审中,引导双方技术人员积极发言,耐心讲解,向法官阐明技术的匹配性和相关性,明确技术争议焦点,提交详细技术比对意见,必要时及时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对于经依法传唤仍拒不出庭应诉的被告,广知院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对其进行申斥。对于批量维权行为,则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被告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避免造成群体性的舆情事件,也避免个体经营者“三人成虎”,因不懂法、不明理而曲解司法裁判,对司法保护的社会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三、以司法能动作用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完善  一是充分发挥优秀法官工作室的作用。根据灯饰行业区域聚集性的特点,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用,选派优秀法官设立法官工作室,扎实到基层调研、踏实在一线办公,充分了解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加强与驻地党委、政府、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推动行业自律;另一方面靠前参与诉源治理,有效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一般案件矛盾纠纷,并通过重大案件体现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法治氛围。  二是设置司法保护联络员。目前中山古镇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具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专业知识的人才,一些基础性的法律问题例如什么时候申请**保护、起诉维权需要什么条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等仍不知晓,相关从业人员能力有待提升。法院可以推动设置司法保护联络员制度,在立案部门开通司法保护热线,与行业协会密切合作,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守审判秘密的前提下,及时解答企业面临的问题,帮助企业知法守法,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分析预警应对出口风险。灯具照明行业不少企业产品出口国外,但对目的国知识产权政策和环境缺乏了解,更鲜见企业拥有目的国**,一旦发生侵权诉讼或者遭遇调查往往束手无策。人民法院可结合海外相关诉讼的典型案例,联合行业协会、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等单位,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培训,加大对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及政策的宣传,协调有相关诉讼维权经验的企业分享经验,从而规划**布局,做好出口预警和风险分析应对。  四是建立灯具照明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基于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的权利滥用状况,人民法院可以公布灯具照明行业诉讼相关数据供行业协会参考,结合企业**申请、**获权、**维权情况,逐步建立灯具照明行业的信用体系。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中涉诉企业进行登记,记录诉讼行为和诉讼结果,尝试列出“白名单”企业和“黑名单”企业,例如对于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成果突出,积极正当维权的企业可以考虑列入“白名单”,对于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企业,可以考虑列入“黑名单”,给出企业信用评级。企业信用评级可以与知识产权贯标服务等相结合,对于评级高的企业维权援助咨询、知识产权培训、申请优先审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形成“头雁效应”,逐步带动整个灯具照明行业诚实守信。  四、司法、行政、服务多方配合,形成产业转型升级合力  一是畅通法院和**行政部门的沟通。在**侵权诉讼程序中,法院审理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也是**审查的依据,但是在某些方面司法和行政认定原则有所不同。例如权利要求中功能性技术特征的保护范围,**确权时涵盖所有能实现该特征的技术方案,司法审查中则往往限定在说明书公开的具体技术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之间应进行进一步加强交流,包括人员互派、技术支撑、讲座培训、案例研讨等,协调相关标准的执行一致。尤其是对于**复审决定和无效决定被法院改判的案件,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有必要充分沟通后采用指导性的案例的方式来表达标准,并由此在操作层面上形成对标准的一致性解释,增强**权人对维权结果的可预期性。  二是打好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组合拳。我国采取行政司法二元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打击侵权行为是权利人维权的**手段,但是也存在维权周期长、诉讼费用高等现实挑战。人民法院可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协作,与中山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案件的简繁分流处理,对于侵权事实明显、争议不大的案件,尽可能在前端化解纠纷,特别注意在现场勘验、证据保全等环节协同配合,避免二次取证,提高保护效能,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标准统一。  三是构建大湾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院是中立的裁判者,同时也是构建全链条保护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一方面,人民法院可以在现场勘验、证据保全、调解技巧等方面与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强交流,增强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巡回法庭,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建立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还可以与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等单位合作,对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进行培训授课,推动行业整体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的增强,为构建大湾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中国灯都走向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来源: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03-25
    2022

    市场规模达百亿!22家照明企业如此布局植物照明

      随着现代农业兴起和智慧农业的发展,植物照明的需求和能耗在不断扩大,同时受北美大麻商用合法化进程的驱动,植物照明市场成为照明行业的新风口,众多厂商开始加大在植物照明行业中布局。  从国际市场看,植物照明在日本、美国、荷兰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从国内市场看,正在加快对植物照明的研发和推广力度,科研机构在植物光谱技术上的突破和应用越来越多,下游企业和终端也不断进军植物照明领域。植物照明还应用到了太空农业以及宇航员餐食中,国内市场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据相关机构数据预测:2022年全球LED植物照明市场规模成长10.4%,达到18.5亿美金,市场巨大。  上游芯片企业纷纷布局  植物照明在国外巨头已开发得较为成熟,尤其是上游芯片领域的核心**。在开发模式上,基本是LED光源公司与植物工厂相配合的模式进行。就国内上游外延芯片企业布局来看,植物照明逐步起量,销售金额占比逐步提高。  其中,三安光电注重技术开发,在光配方研究方面有着深厚的技术储备,如对红蓝光比例及绿光的系统研究,再结合中科院先进的栽培技术,能够*大程度地提升作物的产量和品质。2021年,三安光电开发了两款660nm大功率产品,裸晶效率(WPE)分别达到55%、60%,同时保证产品具备优秀的热稳定特性以及高可靠性。基于这两款产品的导产、外延结构的调整和芯片工艺的精进等累积的性能提升知识,三安光电2022年将推出电光转换效率更高,品质更好的植物灯芯片。  聚灿光电的产品主要应用在高光效、显示背光、健康照明、植物照明、医疗美容等中高端应用领域。其中,植物照明一直是其产品应用领域之一,已有多款产品进入植物照明市场并实现大批量供货。聚灿光电表示,随着北美特殊经济作物的合法商业化、疫情促使全球增强粮食危机意识等多重因素影响,植物照明能间接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缓解耕地红线压力,由此可见,植物照明市场潜力巨大,农业现代化是未来发展趋势。  乾照光电LED 扩建芯片生产基地,完成普通照明产品、高压产品、灯丝产品、背光产品、倒装产品、Mini/Micro LED产品的全面布局,完全满足植物照明高光效要求。  华灿光电也跟上植物照明的快车,其负责人表示,“植物照明是LED光源的一个应用场景,而通过进入新的细分市场来调整产品结构,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是现有团队一直贯彻的经营战略。”  欧司朗近日推出全新光谱传感器应用在植物照明中,AS7343传感器可以提供光谱功率分布的高分辨率测量。如果需要更高的分辨率,可以将两个或更多AS7343传感器的滤波器响应曲线配置为部分重叠,从而减少每个通道的带宽,提高测量分辨率。该技术也可以与AS7341一起使用。AS7343传感器可以对液体或材料进行色谱分析,支持园艺种植应用,如植物叶绿素浓度的测量。  科锐在植物照明领域有诸多优势,针对这一应用,继续扩展更高性能和更高可靠性的LED产品组合。因为在植物照明领域,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案。但是作为供应商,科锐可以为客户提供光谱、效率、可靠性等关键参数的正确组合方案。  兆驰在LED芯片板块,公司蓝绿光和红黄光芯片可应用于植物照明,LED封装板块,也积极拓展植物照明应用领域。  澳洋顺昌着眼于植物照明市场。2021年9月执行EcoDesign Regulation (ERP)新能源法规,植物照明市场需求****地强劲,意味着市场对高光效/超高光效的诉求将一直存在,而这对于具有良好的大尺寸倒装基础的澳洋顺昌而言,亦是一大利好。  中游封装企业实现技术突破  2021年迎来了植物照明发展的高光时刻,从植物照明封装技术来看,企业主要在大功率、COB和模组方向做了技术突破,兼顾植物照明白光系列,结合植物生长特性和人性化照明环境,其在可靠性、光效、不同植物不同生长周期光合辐照特性等方面技术研究有较大的进展。  其中,凭借多年的深耕布局以及爆发的市场需求,将植物照明列为重点发展领域,成为木林森一个重点战略压强式投入的方向。助力植物照明发展,技术实力过硬的木林森有十足的底气和自信。为了实现技术的强化与升级,2021年8-9月,木林森先后与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两大顶尖科研单位在植物照明科研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布局苜蓿、牧草、智慧植物生长舱等领域。这意味着木林森在植物照明科研领域的版图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将更加完整,同时也标志着,木林森在科技创新上又踏出坚实的一步。  同一方作为一家有着十一年发展历史的LED封装企业,早在2017年开始布局植物照明领域,并成立了植物照明产品事业部,主要以为客户提供植物照明解决方案为主,全系列拥有全光谱方案选择,可以定制从育苗、生长、开花、挂果,植物生长不同阶段提供合适的产品光源方案。  佑明光电凭借其在LED封装领域的优势,也布局LED植物照明,佑明光电在其丰富的产品基础上可根据客户植物照明灯具的“个性”要求提供客制化设计方案,实现不同封装尺寸、功率、波长和光谱要求的封装器件方案。其中,植物用LED中小功率产品的包括3030Molding、3030 Plane、3030PM+等产品等,典型波段值涵盖了660nm和730nm单色光以及高光效的白光产品。针对生菜、大麻、火龙果、家庭园艺类植物等,佑明光电储备了不同植物的光谱配光方案,可根据客户需要定制不同的光谱。  在技术方面突破上,国星光电针对植物对红光和蓝光格外敏感的要求,推出的红光高光量子器件陶瓷3030-660nm产品,使用350mA的电流PPE效率*高可到达4.4μmol/J,光功率*高可达550mW,可充分满足客户对高光量子效率的要求,有力提升植物生长质量与产量。  旭宇光电的植物照明产品是针对植物补光场合的特殊照明产品。例如,根据植物照明的应用对象,需要设计能够引起植物特定反应的光谱;根据光谱的特殊性,需要利用LED丰富和可调的光谱性能来实现和优化光谱。从封装的角度看,需要优秀的封装技术实现高光量子效率高可靠性产品,同时也需要优秀的光学设计来*大化光分布和强度。  鸿利智汇目前已设计出多套LED植物光照方案,覆盖了家居种植、大棚温室种植、植物工厂、户外绿化种植等多个领域。公司布局植物照明时间很早,已经储备多项核心技术,与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及社会上农业方案的供应商终端携手合作、深入研发,为客户提供光谱、效率、可靠性等关键参数的正确组合,为植物打造良好的“光环境”。  万润科技已有植物照明灯珠和灯具的技术储备及产品,目前在开拓国内外市场,并已储备了客户资源。  植物照明电源企业业务表现抢眼  传统农业主要依赖于太阳光,使得植物生长容易受自然环境影响,植物照明通过控制光照度、光周期、光谱分布、光均匀度来优化植物生长发育,**未来农业革命,近些年来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照明、农业跨界融合的重要热点领域。LED 作为植物照明灯具光源相比传统光源具有光电转换效率高、光谱易于调控组合的优势,占2020年植物照明市场 60%。目前主营植物照明的LED电源企业有崧盛股份、茂硕、英飞特和朗科智能等。  基于植物照明市场迎来井喷式增长,崧盛股份作为“LED植物照明驱动电源第一股”,崧盛股份于2018年就积极布局了LED植物照明驱动电源产品的研发,并于2019年推出了VP系列等LED植物照明驱动电源产品,2020年其直接迎来了在植物照明应用领域的销售突破,细分板块营收占比也立刻提升至12.30%,上半年营收取得5.54亿元,同比增加106%,归母净利润为0.7亿,同比增加79%。  作为国内LED照明驱动领域的第一家上市公司,茂硕电源大力发展大功率照明驱动产品,积极进入植物灯驱动市场。针对植物照明领域发布了P1及P1H系列320W-680W大功率驱动,针对植物照明的特点,在功能、寿命、可维护性等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该系列产品*大的一个亮点是在行业首次新增了“热插拨”功能以实现植物生长灯模组的在线更换与维护。  英飞特在植物照明领域具备先发优势,提前进行技术、**、智能接口等方面布局,特别是在系统性的**、产品研发方面都是走在全球的前列,在北美、欧洲植物照明需求爆发中公司凭借前期积累的产品规划,品牌认知优势,抓住了市场机遇,全年欧洲、南美区营收同比大幅增长。  朗科智能自主研发电源管理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为下游客户提供植物照明一体化解决方案。2021年上半年,其植物照明实现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243%。  下游企业应用广泛  三安集团和中科院植物共同发起成立中科三安,在LED植物照明灯具方面拥有300余款植物照明灯具,主要应用在大麻种植、室内及温室补光。  实益达于2019年就开始研发植物照明产品,引进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并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目前,公司生产的植物照明产品主要应用于大麻、番茄、土豆、花卉等植物,且目前已开始批量交货,并继续保持每年递增趋势。  佛山照明现已完成灯管类植物生长灯、灯泡类植物生长灯、大麻植物生长灯具和全塑植物生长支架等植物照明产品的开发。  行业急需植物照明行业标准  尽管国内植物照明产业需求高速发展,但与欧美国家相比,国内曾因缺乏温室植物补光灯质量评价标准,导致用户难以比较各照明技术,致使市场混乱行业发展受阻。业内认为,植物照明行业标准的推出和实施将助力产业加速发展。  此前,中国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的《温室植物补光灯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对温室植物补光灯质量评价的性能指标及其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性能方面,标准对电气特性、光学特性、寿命做出了明确要求,此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行业技术研发,现阶段由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共同牵头编制的《作物育种加速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旨在推动“作物育种+植物照明”全创新链整体跨越,优化行业产业结构,促进行业产品质量高水平发展,欢迎行业内相关企业、机构、院校等单位踊跃参与。来源:每日LED
  • 09-11
    2019

    中国香港“有机光伏”团队称雄穗创业赛

          2019“香港科大─越秀集团百万奖金创业大赛总决赛”日前在广州南沙落下帷幕。此次总决赛*终由“深圳易柔光伏科技”夺得一等奖,该团队发明的有机太阳能电池,光电转化效率处世界顶尖水平。    夺得一等奖的团队由香港科技大学化学系终身教授颜河带领,成员多为港科大教授成员。据团队介绍,传统光伏不透明、僵硬、难看、易碎,无法满足新兴市场的需求,团队正在开发并销售“第三代有机光伏活性层材料及器件”,研究在玻璃幕墙、车载、物联网、便携式等领域的应用,并探索针对不同市场的有机光伏产品,发挥有机光伏优势。    该项赛事共拥有七个赛区,分别是为香港、广州、深圳、澳门、北京、佛山、中山分赛区,共录得1267个项目参赛。
  • 09-11
    2019

    7纳米订单大爆发 台积8月营收冲千亿

    台积电受惠于苹果新iPhone与华为等非苹指标厂新机拉货,以及全球积极布建第五代行动通讯(5G)基础建设带动下,7纳米订单大爆发,相关效益将在8月显现。业界看好,台积电8月合并营收有望重返千亿元新台币(下同)大关,攀上近十个月来高点,月增率超过一成,9月及第4季业绩也值得期待。    台积电向来不对单一客户订单与业界预估的财务数字置评,强调将在明(10)日公布8月合并营收数据。不过,台积电董事长刘德音日前已公开表示,下半年订单能见度如原先预期,主因7纳米制程技术**同业,目前产能满载,支撑下半年成长动能。业界认为,台积电基本面强劲,有望成大盘多头总司令。    台积电7月合并营收尚未反映旺季效应,较6月微幅下滑1.3%;前七月合并营收5,444.61亿元,较去年同期衰退约2%,但年减幅度大幅收敛,由前几个月的二位数百分比缩小至2%左右。随着后续订单陆续出货,业界看好累计营收年增率可望转为正数。    业界分析,台积电承接的苹果新一代处理器、海思手机和5G基地台芯片,以及超微绘图处理器、电竞处理器和伺服器芯片等7纳米订单都在下半年陆续拉货,以台积电先进制程交货周期约50天估算,8月起营运可望展现强劲成长动能。    台积电预估,本季合并营收可达91亿至92亿美元,季增约18%,以新台币31元兑换1美元汇率基础估算,相当于新台币2,821亿至2,852亿元,毛利率、营益率也将优于第2季,以此估算,8、9月合并营收将显著弹升。    台积电表示,尽管景气不确定性高,加上美中贸易战延烧,但全球5G布建脚步比预期更快且更早,加上本季进入智慧手机出货旺季,带动该公司7纳米产能利用率满载,且客户对5纳米制程需求也超乎预期,决定上修今年资本支出至逾110亿美元,但实际支出金额将待10月中旬法说会对外公布。    台积电强调,公司具备技术**优势,对明年营运乐观看待,因应明年5G需求拉升,持续大规模招募人才、扩厂,资本支出也会继续增加。来源:台湾经济日报
  • 09-11
    2019

    将建成25条生产线,微纳米改性新材料生产项目落户苏州太湖

    8月30日,苏州跨达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就微纳米改性新材料生产项目与苏州太湖县进行签约。    太湖县政府报道显示,该项目将建成25条生产线,达产后年产改性新材料约3000吨,产值2亿元以上。    据悉,苏州跨达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一家从事高科技微纳米改性新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拓展业务规模,拟在太湖经济开发区注册新公司,建设微纳米改性新材料、工程塑料型材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产品用于半导体设备、船舶、航空航天、机器人等产业,并拟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来源:集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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